黄先生曾在某商务公司负责珠宝招商,离职时因3000元工资被拖欠,与公司达成协议,同意接受一枚钻石戒指作为抵扣。然而,当他尝试变现这枚戒指时,多家回收公司告知其价值仅200多元。黄先生要求退回戒指并支付拖欠工资,但公司称他已签署声明同意此支付方式。
经过协商,商务公司最终同意在2025年1月20日前结清拖欠的工资。黄先生表示愿意再次相信公司,希望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