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某国有餐饮公司会计余某在审核财务凭证时,发现两名65岁员工工资异常高达9000元。
经查证,这两名员工实为人事总监吕某的父母,吕某利用职权虚列员工冒领工资,共计套取公款125万余元。
吕某因个人虚荣心,谎称自己是大学教授的女儿,并通过超前消费购买奢侈品来满足虚荣。
2024年11月5日,江苏省宝应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此事件揭示了企业内部管理漏洞和个别员工的贪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