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金平区的徐女士因未婚生育被南墩经联社取消了成员资格和分红福利。经联社将集体资产出租获取收入,但出嫁女无法享受分红。徐女士因未婚生育被认定为“出嫁女”而失去福利,已向信访部门提交材料,相关部门正在调查。该事件反映出对未婚生育女性的歧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农村妇女涉土地权益受损问题广泛存在,根源在于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名义歧视女性。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维护女性权益的必然要求。徐女士事件呼吁更多女性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