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由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主要针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管理与服务。
首先,明确了服务对象包括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社会救助对象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患者,有条件的机构还可收治其他社会患者。
其次,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康复和医疗服务,如提供饮食起居、文体娱乐、生活技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职业康复等,同时机构需具备诊疗能力并依法提供医疗服务,并鼓励为社区康复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