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宣布,自2025年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作为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的八件实事之一。这一措施旨在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就医压力。近年来,国家卫健委不断完善门诊预交金制度,降低预交金额度,并推广移动支付,提升患者就医便利性。
对于贫困人口,国家卫健委已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限时清退已缴纳的费用。对老年人群等不便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群体,可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于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医疗机构仍可预收费用。国家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技术指引,确保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