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甲夫妇为逃避债务,与杨某乙夫妇合谋虚构借贷关系,伪造证据,通过虚假诉讼查封了杨某甲名下房产。陈先生作为实际债权人,虽胜诉却难以执行,出借款项长达6年无法追回。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最终陈先生成功拿回了5500余万元借款。
检察机关通过调查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揭露了杨某甲夫妇与杨某乙夫妇之间的虚假诉讼行为。法院依法撤销了虚假诉讼的民事调解书,驳回了虚假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两对夫妇均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