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春节假期加班报酬的讨论增多。根据规定,今年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夕至正月初三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按正常工作日标准折算的劳动者每天(或每小时)工资数额的300%支付报酬,且不能用调休、补休抵扣。
大年初四至初七期间,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双方可协商调休、补休;若不能安排补休,则需按正常工作日标准折算的劳动者每天(或每小时)工资数额的200%支付报酬。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但机关内的编外聘用人员需执行加班工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