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友章女士一行25人原计划在2月27日前往泰国清迈旅游,并通过旅行社向春秋航空支付了5万元机票费用。然而,付款后第二天,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决定取消行程并申请退款,但被拒绝。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均表示,所购临时团队票有“不退不改签”的规定。
章女士认为这一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但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均坚持按合同处理。春秋航空表示,票务处理主要看合同规定,并请南宁分公司开展调查。律师指出,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