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安徽的章女士等25人原计划在2月27日前往泰国清迈旅游,并通过旅行社向春秋航空支付了5万元机票费用。然而,在付款后的第二天,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决定取消行程并申请退款,但遭到拒绝。旅行社和春秋航空均表示,根据规定,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
章女士认为这一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并指出航空公司在未统计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不应拒绝全额退款。然而,旅行社和春秋航空均表示,退票规定在订票前已明确告知,且每人仅能退还少量费用。对于此纠纷,律师建议消费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合理表达诉求,并可要求消协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