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旅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布《遂宁市“引客入遂”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旨在激励旅行社积极推广遂宁旅游线路,吸引市外游客,提升文旅市场热度。该政策大幅降低奖励必备条件,如组织市外游客在遂宁住宿一晚并游览至少一个售门票的A级景区,或在非售票景区消费特色文旅项目,即可获得奖励。
奖励政策涵盖多种交通方式及旅游活动内容,包括汽车、自驾、铁路、航空、入境、研学旅游及规模累计奖励,并新增市场宣传推广奖励。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通过在线平台申报,奖励资金每季度结算一次,优化评审流程,提升资金兑现速度,为企业提振信心,打造高效政务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