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一行25人原计划2月前往泰国清迈旅游,提前通过旅行社支付5万元机票费。然而,他们出于安全考虑在支付次日决定取消行程,却遭到旅行社拒绝退票,理由为“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旅行社表示,此条款在收费前已告知并多次确认,且目前无东南亚方面的不可抗力通知,最多每人仅能退200元。
对于旅行社的解释,章女士表示不接受,认为这是霸王条款。网友对此也持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应为客户安全考虑退票,有的则主张按合同办事。从法律角度看,旅行社的做法在合同框架内合理,但旅游行业也应在特殊时刻体现人性化,尽量为客户考虑,能退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