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案中涉及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业内通报。
通报指出,在换股期间,对于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券商需依据与客户的事先约定,采用公允价格或其他合理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并计入客户担保物市值中。
这一措施确保了合并过程中两融业务的平稳过渡,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和客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