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在《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中明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提供除审计外的其他服务时,不得影响审计收费。这一准则旨在规范审计收费的各种情形。
此外,准则还针对或有收费、逾期收费及过度依赖个别审计客户等常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地,对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治理层沟通收费信息,以提升治理层对审计收费和独立性问题的关注度,从而更好地发挥治理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