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艺术素养部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以及对艺术的审美、理解和表现能力。具体包括参与校内外艺术团体活动、艺术项目掌握情况,以及艺术创作和成就,如参加艺术展览和比赛等。评价重点涵盖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播音主持等方面。范文参考展示了如何具体描述学生的艺术素养,如通过书画作品获奖、乐于助人、尽职尽责等行为体现学生的艺术审美和生活情趣。同时,也指出了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创造美的意识和行动,如拍摄优美意境的图片并获奖。
撰写时,应强调学生的审美知识、鉴赏力、审美情趣和情调,以及积极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态度和成果,同时体现学生在艺术方面的独特视角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