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通知显示,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此外,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