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公众号披露,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该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与此同时,从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也不得低于2080元。
此外,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