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于1月22日发布新政策,规定自2月5日起,常州市职工在购买法拍房支付首付款后,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政策规定,申请公积金法拍房贷款的职工需满足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且所购法拍房需符合四个条件:位于常州市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为存量自住住房且未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此消息来源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