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政府针对女性员工的产假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与调整。根据最新的规定,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可以额外享受30天的奖励假。对于难产的情况,可以增加15天的假期;如果生育多胞胎,则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以额外增加15天的假期。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障母亲和新生儿的健康,北京市还特别强调了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问题。按照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原工资标准,以确保她们在休养期间不会因收入减少而产生经济压力。同时,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产假政策,促进性别平等,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企业的社会形象。
通过上述措施,北京市力求为广大的女性劳动者提供更为完善和全面的产假保障,体现了政府对女性权益的关注与支持。